双鸭山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距省会哈尔滨市430公里。辖集贤、宝清、友谊、饶河四县和尖山、岭东、四方台、宝山四区。辖区内有12个国营农场,40个国营林场,总面积22483平方公里,总人口151万。双鸭山以天然林为主的森林面积863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38.4%,主要树种有松、柞、杨等,现活立木储量1150万立方米;在596公里的挠力河流域形成的七星河、长林岛、雁窝岛等17万公顷湿地,是三江平原保存为最完整、最具代表性和原始性的湿地,已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鸭山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主要特点是四季分明、冬暖夏凉、雨量充沛,农业盛产大豆、玉米、水稻等作物。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双鸭山成为全省重要的商品粮和经济作物基地,2004年粮食作物产量303万吨。景点:东北黑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八里湾国家森林公园七星河自然保护区梨树沟森林公园等。
双鸭山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